单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构建公共交通网络,倡导绿色出行的建议(四案合并)》(第20170118号)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委员对我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委员就加强我市公共交通管理、倡导绿色出行提出了若干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我们综合研究公交优先发展、促进公交服务提升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也对我们的实际工作开展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经会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公共交通统筹和投入力度,制定并抓好落实一系列促进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升了公交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6月,全市共有公交车6945辆,公交线路620条,常规公交日均客流量198万人次,建成公共自行车站点1126个,公共自行车35588辆,公交服务社会满意度持续上涨。
二、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公共交通的统筹发展
2014年,为加强市政府统筹协调各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公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我市建立了佛山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各区政府以及市交通、公安、财政、国土规划等11个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加强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统筹规划和发展,制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从2015年起,市政府每年将公交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政府的年度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党委、政府决策、财政预算编制、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以及奖励问责等的参考依据,通过严格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公交优先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公交线网布局的优化调整
2016年起,为有效提高公交运营效率,我市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公交骨干线网。公交骨干线网是城市公交网络的基础骨架,其主要功能是结合城市规划的空间布局及现有道路网络,覆盖中心城区内各级行政中心、主要商业区、医院、居住区和对外交通枢纽等主要客流点,满足居民公交出行的基本需求,也是提升公交线网整体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
2016年,在经过城市交通现状分析、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属地区多轮论证、公开征集市民建议等多个阶段后,我市最终形成中心城区“十纵十横”公交骨干线网的总体规划,并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公交骨干线网建设工作。2016年8月以及2017年6-8月,先后开通首期和二期中心城区骨干线路,贯穿海八路、季华路、汾江路、南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并同步对周边配套公交支线实施优化调整,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支持,主要运营指标均有所提高,其中非直线系数降低至1.32,达到国家理想水平;早晚高峰期发班间隔平均分别减少0.8分钟和1.12分钟;运行速度相比中心城区公交路网提高3%;客流量呈持续增长态势,相比调整前整体增长10%,成效明显。
(三)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的不断完善
针对公交路权保障不足、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在市、区层面分别制定了公交专用道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社会车辆严格执法,提高了专用道运行效率。据市交通运行监测分析统计,公交专用道路网的通勤日平均运行速度为20.1km/h,同比中心城区公交路网提速22.5%。二是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的拓展建设,截止2016年底共建成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114.6公里。三是出台了《佛山市公交专用道提升计划》、《佛山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和设计指引(试行)》、《佛山市公交专用道监控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建立公交专用道规范指引,为我市公交专用道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公安部门对专用道运行管理的统筹能力。
(四)公交场站的规划建设落实
在公交场站的控制建设方面,我市建立了建筑规模、用地规模“双控”标准,在新建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公交站场。在设计要求方面,对配建公交站场的平面布局以及与主体建筑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给出了各建筑类型推荐的配建公交站场布局模式。在实施机制方面,对配建公交站场的规划实施流程进行了梳理,明确了配建公交站场在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报建审查、竣工验收、移交管理五个实施阶段中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及相关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同时,根据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在政策层面对配建公交站场的规划控制要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查要点、验收标准、权利归属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全面保障配建公交站场制度的落实。
根据《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市共建成公交场站146个,规模40.5公顷;其次,除《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另增建公交场站137个,规模16.8公顷,其中划拨或配建场站规模5.5公顷,其余为租赁或临时用地。
(五)公交体制的创新改革
200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公交TC管理创新体制。所谓TC模式,是一种包括政府决策调控层、TC公司管理层、企业营运服务层三级的“交通共同体”机制和管理模式,其中,政府负责制定公交发展相关的政策;TC公司管理层负责统一收取票款,通过成本核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企业购买公交服务;企业营运服务层,即公交公司,只负责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必考虑票务盈利与否。该模式实施以来,我市公交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取得了很大的成功,2013年的交通运输部内参中,评价佛山这种模式,为城市公交市场机制的改革优化拓展了新思路,其先进性和实施效果得到肯定。当前,我市公交TC改革已逐步铺开,禅城区、顺德区和三水区已实行TC模式,南海区已于2017年启动TC公交改革,高明区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正在向TC模式过渡。
(六)其他方面的工作
智能公交方面,一是以“互联网+公交”为顶层应用,建设公交“数据中心、互联专网、应用平台”为核心的智能公交平台,强化中心城区公交的统筹发展;二是2015年5月推出了佛山实时公交查询APP佛山“车来了”,为公众出行提供便捷、实时、准确的公交信息服务,目前累计用户已突破300万,日活跃数达32万,逐渐积累完善了我市的公交大数据,并利用上述基础定期开展公交运行监测专题分析。公交宣传方面,我市定期举办星级驾驶员、文明线路评选、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等活动,塑造文明公交。公交安全方面,落实公交站点防护建设,开展公交安全宣讲活动,加强公共交通应急救援演练等,创建安全公交。
二、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大政府管理统筹力度,开展公共交通建设立法保障相关工作。
在公交发展的政策方面,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文保障公共交通的建设。自2011年开始,每年编制年度公交提升计划,在上一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明确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据此指导本年度的公交发展工作方向。在体制改革方面,不断总结提炼我市公交TC改革先进经验,主动发挥TC模式优化线网、提高效率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效能,形成科学严谨、高效规范的公交TC管理机制,发挥TC模式优越性。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通过制订《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佛山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和设计指引(试行)》等规定,落实土地出让阶段的公交站场配建机制,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市级交通、公安部门对相关设施的管理统筹能力。在交通用地协同发展方面,市交通运输局研究提出了《关于以TOD理念提高完善佛山交通的若干建议》,包括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形成企业化、联合开发的轨道建设模式,以TOD理念建设公交都市等发展思路。2016-2017年,我局积极推进公共汽车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开展公交立法调研工作,另一方面向政府法制部门提交了相关的立法建议项目书,目前公交立法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二)发挥大数据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作用,全力推进智能交通发展。
针对“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出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全市智能交通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的建设工作。目前,已经编制完成了全市的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完成了顶层的规划设计思路,形成了佛山市智能交通系统“1+2+2”的总体架构,即1个平台、2个中心、2项综合应用,1个平台指交通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2个中心指公安部门的交通诱导控制中心和交通部门的综合交通协同中心,2项综合应用指综合交通决策支持系统、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合理的总体框架设计,达到全市部门和区域智能交通系统“纵横有序,条块协同,数据共享,服务全面”的目的。
按照上述部署,我市近年加快推进智能公交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智能公交平台建设,推出了“佛山车来了”实时公交信息查询软件,通过整合全市公交基础数据,为公交管理与服务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二是推进全市公交车辆车载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功能建设,直接接入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的对接。三是在支付方面,积极探索公交领域移动支付方式,力争给予乘客更多的便利,目前禅城182线路全线公交均实现了一台车载刷卡终端同时兼容广佛通刷卡、金融IC卡、手机NFC、二维码等多种支付方式于一体的多元化支付,此举为金融IC卡在民生公交领域的应用、今后公交多元化支付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四是顺德区试点开展公共自行车一卡通改造,实现公共自行车卡、广佛通IC卡、手机NFC和二维码借还服务。五是在我市五区共有86个公交站点安装了公交电子站牌,实时显示各线路车辆到站信息,切实提升我市公交的信息服务水平。
(三)加强公交优先宣传,倡导社会绿色出行。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市举办了“星级驾驶员”和“文明线路”示范窗口评选活动,以示范窗口为标杆,打造文明优质的公交服务软环境。充分利用“佛山交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不定期向社会展现公交发展成效。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公交提升问卷调查、公交专用道使用宣传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倡导社会绿色出行。
在停车收费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将明确推行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标准。停车立法草案中已提出:“同一区域停车场应区分停车场所在位置、停车时段按照‘中心区高于其他区、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近期,我市计划提高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原有的收费标准,非收费区域采取恢复收费等措施,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将车辆由路内向路外和中心区域外围引导分流,以降低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缓解道路交通的拥堵。
(四)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⒈加大对全市公交发展的统筹力度,包括科学规划公交线路、保障公交“准点”、延长公交运行时间,合理选择公交车型等。
我市公交线网一直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近年分别制定了中心城区“十纵十横”公交骨干线网、佛山西站公交线网配套、地铁广佛线二期和2号线公交接驳、广佛公共交通一体化等专项公交线网优化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通过裁弯取直、长线截短、填补空白等措施,合理分配线网资源,改善线网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未来随着我市轨道线网的初具规模,将重点加强对轨道站点的接驳线路的规划建设。
在保障公交“准点”方面,一是重点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保障公交路权。二是在日常的管理中,TC公司、公交企业通过GPS智能监控等方式,对行车轨迹和发班准点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通过数据收集对线路运营进行评估,结合市民出行需求和各时段客流特征,增加高峰时段的班次密度及运力以缓解客流高峰期运营压力,及时疏散乘客。三是改善乘客乘车体验,积极推广提升“佛山车来了”APP,保障信息的准确可靠度,使得市民能够实时车辆到达信息,把控候车时间。
关于延长公交运行时间方面,根据各区情况不同,在晚十点之后运营的公交线路情况有所差异。禅城区作为我市中心城区的主要部分,辖区90条公交线路中有60条线路的营运时间尾班车发班时间超过22:00(含22:00),并设置了137、159、164B、164C夜班线路,营运尾班车时间为次日凌晨2:00;顺德区与中心城区联系的公交车收班时间定在22:00;三水区有12条公交线路尾班车发班时间超过22:00(含22:00),基本能够满足本区出行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分析市民出行需求,调整营运时间。
关于合理选择公交车型方面,我市也一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行新能源车的推广工作,计划至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柴油、天然气公交车的更新工作。新能源公交车与普通公交车相比,具有废气零排放、污染小、噪音小、车辆起止动作小,运行平稳,更环保、经济、舒适的特点,能为市民提供更舒适、更环保的乘车服务。此外,由于部分线路需要进入农场街巷,也选择了少数6米的公交车型,确保了公交车使用的实用性。
⒉加大公交站场及专用道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交站点和站场设置。
目前全市共设置港湾式公交站点1535个。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为65%,500米覆盖率为82%,其中中心城区城区覆盖率相对较高,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平均500米覆盖率达96%,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此同时,我市也对全市公交站点的设置进行了梳理,在客流较大的公交站点如禅城的祖庙站、顺德的大润发、雅居乐花园等站点,我们已按《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进行站点分设,深村北站与绿景二路站进行合并、佛山中医院B站迁移、同济路口西侧公交站与简村西侧公交站合并等。公交站的优化调整提高了公交的营运效率和减少因公交车停站过多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不合理的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有效节约道路资源。
对于“加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的管理和监控,在拥堵路段取消占道停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的建议,交警部门一直以来按照公交提升计划要求,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四严”管理,加强对公交保障出行的执法管理。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了90处公交专用道固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中心城区180辆公交车上安装了流动电子警察设备。今后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公交专用道执法管理,优先保障公交出行。
对于委员们提及的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场配套不足的问题,市、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直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有较大突破,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枢纽站项目8月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配合周边交通组织的完善,“逢会必堵”的现象将会得到很大改善。
⒊指导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服务,完善辅助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打造以轨道交通和有轨电车(新型公交)为骨架,以常规公交为主体,以辅助公交为补充的多元公交网络体系。2017年,为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出行需求,我市创新公交服务模式,发展辅助公交,首期辅助公交于我市年度重点活动“50公里徒步”中投入运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截至8月,我市已开通11条辅助公交线路,较好满足市民个性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
在学校校车方面,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我市明确了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发展公交、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发展原则,而在主城区范围内,入学主要按照就近原则,划片招生,学生上放学在途时间短,学校周边都有公交车接驳,没有大规模发展校车的必要。目前我市校车1212台,主要对地处相对偏僻以及上放学路途较远的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校车管理运作已经比较成熟,运营模式包括学校自营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两种,乘车费用由政府补贴一部分,家长承担一部分,并不得向农村学生收取乘车费用。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校车运营企业的设立条件、校车优惠、校车标牌的发放、行使路线的许可、变更等各项内容。在解决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上,教育部门已经与公安部门联合组建家长“护畅队”,负责接车并护送学生进校,协助引导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了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受到了广大家长的好评。同时,鼓励对有条件的学校错峰上放学,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部门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路网,加强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周边的交通拥堵发生。
关于在城区边缘地带修建转换停车场,鼓励乘坐公共交通的建议,对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有较强指导意义。通过在城市外围结合大、中运量轨道交通站点修建“P+R”停车场,一方面能便于居民采用公交方式出行,提升公交分担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实现私人小汽车交通截流,避免过多机动车交通进入中心城区。目前市国土规划局正在组织开展《佛山市轨道近期建设线路TOD综合开发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将重点研究结合轨道站点设置“P+R”停车场的规划方案,保证轨道建成运营后能实现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效接驳。
目前全市五区均开通了公共自行车服务,设置公共自行车点1126处、投放公共自行车35588辆,较好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也一直收集市民出行的出行数据、需求意见等,进行汇总整理,以此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我们公共自行车站点的规划布局加强与客流量大的公共交通站点的结合。同时,针对目前共享单车的迅速发展,市交通运输局也高度重视,正在开展共享单车发展政策方面的研究,科学规范引导其发展,更好的为市民提供服务。
⒋征收购车特别消费税。
关于征收购车特别消费税的问题,我市税务部门认为,根据目前国家的相关规定,现时消费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是体现国家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调节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在组织财政收入、引导消费、调控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行消费税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已经对小汽车在生产环节按气缸容量大小分档征收消费税,最高税率高达40%;2016年12月1日起对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再征收10%消费税。
我市国税局作为地级市国税部门,无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各项建议,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三、下一阶段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提升的计划
针对目前我市公交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积极进行我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工作:
(一)继续加强公交路权保障。公安、交通部门要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原则,统一思想,改善公交车辆通行条件:一是公安部门加强公交专用道执法管理,特别是桂澜路、季华路沿线的交通拥堵黑点要加强执法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展公交专用道网络,对有条件实施公交专用道建设的道路,坚决予以实施;三是各区要推进道路交叉口公交优先标志标线建设。
(二)开展公交管理立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推动城市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规划,以此为契机,完善公交发展的配套规章、办法,逐步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财政保障、道路使用、网络优化、服务与运营等方面全面贯彻公交优先政策,把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公共交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可持续。
(三)加强公交站场规划建设。完善站场建设的规划和用地控制措施,包括用地标准、技术规范、保障制度等,形成有利于公交发展的用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逐步填补公交站场规模缺口。完善公交站台的换乘基础设施,对设置不合理、有条件的站点实施提升改造。
(四)其它工作。按计划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完成佛山市智能公交平台一期建设,促进公交管理和服务的转型升级;深化公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南海TC改革进程;配合发改部门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广佛跨市公交连接,推动广佛同城化发展;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