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减灾方针,抵御洪水的侵袭,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修订佛山市交通系统二○一一年抗洪抢险交通保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抗洪抢险交通保障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三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市交通相关单位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抗洪抢险交通保障工作的组织、统筹和指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了解水情、风情、险情及抢险救灾的情况,组织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做好抗洪抢险交通保障的日常工作。
(三)各专业职能执行小组及任务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职能执行小组,由各业务科室人员构成,执行各自专业职责:
⒈车船组织调度组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战备办、客运科、货运科、港航科、市公路局、佛山航道局指派人员组成。
职责:
(1)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组织调度,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和参加抢险救灾人员的输送转移;
(2)根据需要快速调配各区运力部署。
⒉水陆运输指挥组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港航科、佛山航道局指派人员组成。
职责:
(1)维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过程中水路、陆路交通运输秩序,协助人员疏散与安全警戒,保障抢险队伍车船优先通过;
(2)督促船舶航行服从抗洪抢险需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堤岸的保护工作;
⒊道路桥梁抢修组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基建与养护管理科、地方公路总站、市公路局、佛山航道局、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指派人员组成。
职责:
(1)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公路、桥梁、航道的险情,提出排险方案,并及时上报市局“三防”领导小组;
(2)组织施工人员及时修复受水毁或其他损毁的公路、桥梁、航道,全力保证抗洪抢险期间陆路、水路交通运输的通畅。
⒋机械车船抢修组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货运科、港航科、市公路局指派人员组成。
职责:
(1)组织机械车船维修人员检查并维护各种参加抗洪抢险的车、船及各种机械设备,保证抽调的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适于紧急抢运;
(2)督促各大运输公司做好车船的安全检查和性能维护工作,准备随时抽调运力进行抢险增援。
⒌后勤补给保障组
成 员: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科指派人员组成。
职责:
(1)组织自救队伍,做好本单位抗洪抢险的自救工作;
(2)组织洪汛期机关办公秩序和内部安全保卫;
(3)保障洪汛期交通防洪工作的后勤补给;
(4)加强请示汇报和值班制度。
二、保障目标及任务
市交通运输行业抗洪抢险交通保障工作的目标是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保障北江大堤和佛山大堤抗洪抢险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与其它部门协同作战,共同抵御西江和北江洪水的侵袭。
主要任务是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抗洪抢险交通保障预案,并负责禅城交通运输局、南海、三水、高明三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抗洪抢险交通保障工作的检查、督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各单位交通保障队伍的运力分配,实行总指挥和总调度。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局、佛山航道局、市路桥公司抗洪抢险交通保障工作,应结合各单位实际,编制抗洪抢险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船只、装备、物资的征用、调集计划及人员安排;组织专业的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参与抗洪抢险,保障抗洪抢险物资的正常运输及抢险人员的顺利集结、疏散;组织人员抢修水毁的公路、桥梁,确保防汛通道畅通;组织人员协助指挥抢险期间陆路、水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防汛抢险车船有序运行和靠泊。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接到市“三防”指挥部有关防御特大洪水预报通知及启动预案的指令后,领导小组及各相关负责人立即进入状态,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下达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公路局、佛山航道局和市路桥公司立即启动各自的抗洪抢险交通保障预案,并将执行情况随时向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报告。
(二)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按照各单位制定的保障预案部署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并检查各项措施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实施抗洪抢险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三)各职能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做好水陆运力调度、交通管制,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的抢修,路桥修复、航障清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因特大洪水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做好汛后工作,确保行业稳定。
抗洪抢险期间,领导小组、各职能小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务必坚守岗位,并保持各级之间的通讯联络。若因特殊情况缺席未能到位时,应按既定顺序自动替补,同心协力做好防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