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3号
现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 3810—2017),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 3810—2017)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11楼;
邮编:510100),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月15日